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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施工过程结算宣贯会

2022-09-27 建筑资质新闻

为推动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落实,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启动省、市、县三级政策宣贯。近日,省级政策宣贯会议在杭州召开。

会议对推行过程结算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施工过程结算是对现行建设工程结算制度的改革,将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时间大大提前,分段对已完工工程进行价款结算,在过程中及时确定工程结算价款,改变了以往要等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一次性结算的做法,能破除现行价款结算的各种弊端。有利于建设单位提高对项目投资的控制,使工程价款支付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强化项目的建设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能及时得到确认和结算,解决“结算难”问题;有利于施工企业及时回收工程款,解决“收款难”问题;有效避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确保社会稳定。

二是发挥部门合力推动政策落实。各地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强化部门协作,细化配套政策,扎实开展市、县两级政策宣贯,提高市场主体对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机构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配备,提升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为施工过程结算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是统筹谋划推动项目落地。各地要加强建设项目谋划,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工程合同工期在18个月及以上的新开工工程为重点,引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积极开展施工过程结算。同时,加强对项目开展过程结算实施情况的服务和指导,帮助在项目招投标、建设实施、分段验收、价款结算等环节加强管理,推动施工过程结算的顺利实施,为进一步推广施工过程结算,完善政策措施总结和提供经验。

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建设、财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机构、财政评审中心、部分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机构等140余人参加会议。(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供稿编辑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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