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 建筑资质服务
我公司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第六批生石灰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00648
1.2项目名称:黑龙江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第六批生石灰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生石灰。
1.3.1采购数量、技术指标及质量标准:
1.3.1.1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限制单价(元)
采购预算(元)
1
生石灰
吨
10000
430
4,300,000.00
合计
4,300,000.00
1.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双方实际确认的数量为准。
2.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控制单价.
3.单价为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价格,含运费,含装卸费,含税(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1.3.1.2技术指标:有效氧化钙加氧化镁含量≥80%,未消化残渣含量≤11%。
1.3.1.3质量标准:符合施工图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F20-2016标准)不低于Ⅱ级技术要求。
1.3.2交货期:交货期限为2020年6月26日至2020年7月25日。
1.3.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燎原镇(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验收
1.4.1每批物资装车完毕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
3.1.采购预算:约4,300,000.00元(报价为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价格,含运费,含装卸费,含税(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3.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材料款30%预付款,供应方开始供货。
3.3先发货后付款,采购方将在36个月内分批次付款结清。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意向供应商是生产商需具备《矿山生产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
4.4意向供应商是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生产厂商授权书、产品鉴定证书和检测报告。
4.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止)。
4.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为2020年6月17日9:00至2020年6月19日16:00(北京)。
5.2采购文件2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