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7 工程资讯
近日,记者获悉,省交通运输厅对于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明令限制其进入江西公路建设市场,取消其3年以上投标资格。
据悉,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在工程建设中的评先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拖欠一次民工工资的,追加2%民工工资保证 金,拖欠两次以上的,根据拖欠数量,由建设单位处以2万元至10万元罚款,并责成工程中标单位法人更换项目经理。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上 报省交通运输厅录入建设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同时,书面告知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将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信息录入银行诚信系统,不予办理贷款。此办法4月起 在全省交通系统推广试点,全面施行。
下一篇:什么是钢筋混凝土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