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工程设计资质 | 设计类型 与等级 | 专业设置 | ⑴建筑 | ⑵结构 | ⑶给水排水 | ⑷暖通空调 | ⑸电气 | 总计 | ||||
注册专业 | 建筑
一级 |
建筑
二级 |
结构
一级 |
结构
二级 |
||||||||
行业资质 | 甲级 | 4 | 4 | 4 | 4 | 3 | 3 | 3 | 25 | |||
乙级 | 2 | 1 | 1 | 2 | 1 | 1 | 2 | 2 | 2 | 14 | ||
专业资质 |
建筑工程 |
甲级 | 3 | 1 | 3 | 1 | 2 | 2 | 2 | 14 | ||
乙级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
人防工程 |
甲级 | 1 | 1 | 2 | 1 | 1 | 1 | 1 | 8 | |||
乙级 | 1 | 1 | 1 | 1 | 1 | 5 |
注:
1.专业设置中的主导专业为:(1)—(5)的专业。
2.申请行业甲级、行业乙级资质时,企业业绩需包括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其中,人防工程业绩可以是附建式人防工程业绩。
3.申请行业甲级、行业乙级和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时,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申请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时,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申请行业甲级资质时,企业业绩需包括至少1项公共建筑项目。
5.取得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等级建筑的附建式人防工程。
表1-2:
建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 建 设 项 目 | 工程等级特征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备注 | ||
1 | 建筑工程 | 公共建筑 |
单体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0000平方米 |
5000~20000平 方米 |
≤5000平方米 | 可含地下空间
、附建式人防工程。 |
|
建筑高度(米) | >50米 | 24~50米 | ≤24米 | |||||
居住建筑 | 层数 | >20层 | 12~20层 | ≤12层(其中砌块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
可含地下空间 、附建式人防工程。 |
|||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5000平方米 | 1000~5000平
方米 |
≤1000平方米 | ||||
工业建筑 | 单层厂房或仓库 | 跨度(米) | >30米 | 24~30米 | ≤24米 | 可含物流建筑工程、附建式人防工程等。 | ||
吊车吨位 | >30吨 | 10~30吨 | ≤10吨 | |||||
多层厂房或仓库 | 跨度(米) | >12米 | 8~12米 | ≤8米 | ||||
层数 | >6层 | 3~6层 | ≤3层 | |||||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及产业园区规划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30万平方米规划 | ≤30万平方米规划 | 单体建筑按上述居住、公共或工业等建筑标准执行。 | ||||
独立地下空间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1万平方米 | ≤1万平方米 | 指无地上建筑的地下空间。 | ||||
2 | 人防工程 | 单建式人防工程 |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 >20000平方米 | ≤20000平方米 |
注: 附建式人防工程规模等级,按照其上部建筑物的规模划分执行。
1.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标准
1.1 资信能力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600 万元以上。
(3) 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200 万元以上。
1.2 主要人员
(1) 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除申请民航行业甲级资质外,其中每个主导专业应有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1.3 工程业绩
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当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考核要求,且每个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1 项以上或者中型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并已建成投产。
2.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标准
2.1 资信能力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
(2)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或者合伙企业出资额 300 万元以上。
(3) 近 3 年上缴工程勘察设计增值税每年 50 万元以上。
2.2 主要人员
(1) 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 10 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3 项以上。
(2)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应当在近 10 年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2 项以上。
2.3 工程业绩
除申请民航行业乙级资质外,近 10 年独立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相应工程设计类型考核要求,且每个设计类型的业绩应为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 1 项以上, 并已建成投产。
3. 业务范围
具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行业甲级资质业务规模不受限制,行业乙级资质可承担本行业中、小型规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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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22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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