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监理取费标准是多少

市政资质 2024-7-30 54

1. 市政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是多少?

市政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来制定的。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工程监理费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当地情况制定不同的比例,但一般不低于建设工程造价的1%。

此外,按照《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条件,并明确工程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期限等,以便开展合法的服务。

2. 工程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工程监理费用可以采用分期支付、阶段支付和一次性支付等方式。

分期支付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标准,分期得到支付的监理费用。阶段支付是指按照工程监理服务的不同阶段,分别支付相应的监理费用。一次性支付是指在工程完工之后,一次性将剩余的监理费用支付给监理人。

虽然各种支付方式各有优点和适用情况,但是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支付方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市政工程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市政工程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等相关标准进行计算的。具体来说,一般是以建设工程造价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工程监理费用。

例如,在山东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费的比例为建设工程造价的1.2%到2.0%。在广东省,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费的比例为建设工程造价的1.5%到2.5%。

4. 工程监理人可以要求支付额外的费用吗?

工程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确因施工方违约、拖延工期、变更施工方案等情况导致工程监理人必须额外提供服务时,可以要求支付额外的费用。

但是,在要求支付额外费用前,工程监理人应当向施工方提出书面报告,并要求施工方及时做出补救措施。如果施工方拒绝或无法按期补救,工程监理人方可主张用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额外服务,向施工方要求支付额外的费用。

5. 工程监理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工程监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方案等,对工程变更、索赔、投诉等事项提出质询和意见,会同造价机构审核施工合同价款,会同施工单位组织验收等。

此外,工程监理人还应当依法报告或参与调查事故、影响施工质量或安全的事件,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出汇报或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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