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法律规定是什么

市政资质 2024-5-2 40

问题清单:

1. 什么是市政公用工程?

2.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包括哪些工程项目?

3. 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适用于哪些企业或个人?

4. 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5. 违反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法律规定会有哪些处罚?

问题解答:

1. 市政公用工程是指由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和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境保护等规定要求,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或改扩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城市道路、桥梁、绿化带、市政管网等。

2.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包括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水利水电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供排水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等领域内的综合、工程建设总承包业务。

3. 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适用于具有建造师职称且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企业必须拥有施工总承包商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规模等级1级或2级的资质,并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4. 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总承包企业必须具备充足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承接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其资质等级,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技术资格要求;

(2)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质量保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和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境保护等规定;

(3)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施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建立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4)总承包企业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一旦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 违反总承包三级承包范围法律规定的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整改并赔偿损失;

(2)罚款,金额根据违法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而定,最高可达企业年营业额的5%;

(3)吊销承包资质;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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