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公路工程施工总包三级资质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公路工程施工总包三级资质转让需要进行以下手续办理:
1、申请人需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企业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副本。
2、将原件和副本移交给接受资格评审的新机构,申请机构须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
3、新机构接受移交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申请材料,核准转让手续。并需要在《企业资质证书》上予以变更注记。
4、领取新的《企业资质证书》。
问题二:资质转让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公路工程施工总包三级资质转让是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申请人需在接受资格评审的新机构交纳审核费。审核费为预收费,收取不论审核是否通过,审核费不退回。
问题三: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进行资质转让的申请?
公路工程施工总包三级资质转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企业管理机构和工程技术人员合同、聘书和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3、企业管理机构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问题四:资质证书的转让是否受到限制?
公路工程施工总包三级资质证书的转让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证书未被吊销、注销、撤销、暂扣、没收;
2、企业资质证书未被吊销、注销、撤销、暂扣、没收;
3、未减少从事工程建设所要求的注册专业;
4、未有不良的工程施工记录;
5、无法无天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
问题五:资质证书的转让可以进行多次吗?
公路工程施工总包三级资质证书的转让不是可以无限制进行的,每个企业在取得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后的第一次转让受到一定限制,此后即可进行无限制的转让。企业第一次资质证书转让的受理时间,以原发证机关的发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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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公路工程施工总包三级资质转让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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